进入边境管理区
一定要携带好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如果没有携带这个小本本
那么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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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初次无有效证件进入边境管理区,经劝阻及时返回的,给子警告。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子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初次无有效证件进入边境管理区,经劝阻拒不返回的;
2.再次无有效证件进入边境管理区的。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1无有效证件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进入边境管理区的;
2.多次无有效证件进入边境管理区的;
3.进入边境管理区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切记不要以身试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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