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拉塔口岸关于举办燃放烟花节活动及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相关要求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11:02  

都拉塔口岸关于举办燃放烟花节活动及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相关要求的通告

为庆祝2024年新春佳节,营造喜庆欢乐的节日气氛,根据口岸党委有关要求,决定于2024年2月7日晚举办集中燃放烟花节活动及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举办集中燃放烟花节活动及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时间、点位

1.举办集中燃放烟花节活动时间:2024年2月7日23:00—23:50

集中燃放点:都拉塔口岸限定区域门口

集中观看点:都拉塔口岸限定区域门口

2.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时间:

2024年2月9日(除夕)23:00—2月10日(大年初一)01:00;

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23:00—24:00。

集中燃放点:都拉塔口岸运动公园内

二、举办集中燃放烟花节活动的交通管制区域

为保障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交警部门将在燃放点周边区域内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具体管制区域为:

1.都拉塔口岸限定区域门口周围道路(迎宾大道—祥和路路段)

管制时间:2024年2月7日22:00—2月7日24:00。

2.交通管制期间,除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急救车和工作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三、举办集中燃放烟花节活动的燃放(警戒)区域

此次烟花节活动设置了燃放区域,区域内禁止一切人员和车辆出入;同时设置了燃放警戒区,具体范围以现场警戒为准。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口岸辖区居住人员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均须到指定燃放烟花地进行燃放,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

2.举办集中燃放烟花节活动现场观赏区域实施人流管控,若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容量时,停止观众继续进场并立即分流人员;参加活动人员需遵守活动现场的有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引导。

3.对于活动现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参加燃放烟花节活动现场实施物品管控,禁止携带火种、烟花爆竹、汽油、酒精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器具、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及各类毒品;禁止携带、展示、设置未经主办方批准的各种广告、横幅、标语及广播器材等其他宣传品;禁止无飞行备案无人机、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一旦发现携带违禁物品进场,一律依法进行处理。

5.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燃放区域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为保障出行通畅,请广大市民提前选择路线及交通方式。

6.请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照顾好老人、儿童,避免走失。

7.现场出现人员摔倒或其他异常情况,请保持冷静,不要慌乱、推搡、拥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8.活动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离场。

特此通告。

伊犁州公安局都拉塔口岸分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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