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加快外向型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7 14: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伊犁州直外向型农业高质量发展。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州加快外向型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行动方案》精神,现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是中哈关系新“黄金三十年”的开局之年,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为贯彻落实2023年5月中国—中亚峰会期间两国元首重要共识、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出访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农业部长访问新疆达成的各项成果,进一步促进伊犁州直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开放大格局,结合伊犁州直实际,同时征求相关州直部门、县市意见,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

二、出台意义

外向性农业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产品外向型、基地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伊犁州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加快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外向性农业发展,对伊犁州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三、目标预期

2025年要创建1个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培育2—3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建立1-2个以农产品为主的海外仓,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备案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打造2个以上获得贸易国认证的外向型农产品知名品牌,农业科技合作进一步加强。形成布局合理、链条完整、聚集度高、竞争力强的外向型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在农产品出口贸易中伊犁本地农产品占比大幅提升。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进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备案建设力度,出口农产品供应基础明显提升。二是提升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出口农产品检验检测、安全监测体系,提高伊犁农产品出口市场竞争力。三是实施国际市场差异化出口策略,引导企业制定不同的出口策略,进一步优化国际市场布局,鼓励大力发展跨境农产品电子商务。四是做大做强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探索组建伊犁州直国有或国有控股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公司,继续加大对民营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出海”。五是搭建伊犁州直外向型农业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引导伊犁州直企业合理规划农产品种植品种、规模,积极推进对外农业投资贸易。六是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完善农业对外合作格局,鼓励企业以开展农业生产性、技术性服务贸易和农机装备租赁等多种形式“走出去”;主动吸引外资“引进来”,参与伊犁州直农业种植、加工、储运、流通等全产业链建设。七是加强农业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八是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通关效率,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

五、措施保障

成立伊犁州直外向型农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伊犁州直外向型农业发展有关事宜。设立外向型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举办外向型农业展会、开展对外国际农业合作、科技研发、农业技术培训、动植物检疫防疫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外向型农业企业出口基地建设、仓储物流、建设海外仓、国际品牌创建、农产品收购环节贷款贴息等给予资金奖补。加快外向型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伊犁州直外向型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解读机构: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肖健强

联系方式:8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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